中房新闻> 市场动态 >东侨区发布2016年秋季新生招生工作意见

东侨区发布2016年秋季新生招生工作意见

发布时间: 2016-06-23

幼儿园:公办园随机派位和自主招生相结合

 

小学:接收学校有4所   分南北片区招生

 

初中:东侨户籍的小学毕业生由东侨中学录取

 

6月21日,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招生委员会分别发布2016年秋季幼儿园、小学、初中新生招生工作意见。记者了解到,东侨今秋小学招生实施“一区多校、相对就近入学”原则,并新增东侨第一小学8个班级、400个学位,而东侨中学也实施了扩容工程。

 

■孩子要上幼儿园的,看这里:公办园随机派位和自主招生相结合

 

记者了解到,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今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坚持免试就近入园的原则。各类幼儿园将在招生工作开始前一周发布招生公告,包括办园资质、报名条件、报名时间、招生程序、咨询电话等。

 

公、民办幼儿园招生对象为持有本区户籍或暂住在本区符合政策要求的年满三周岁(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幼儿,不得招收不足龄幼儿。服务区域招生对象户口迁入的截止时间为6月30日。

 

区属公办幼儿园参照我省公办幼儿园招生办法,实行随机派位和自主招生相结合的办法。幼儿园应将招生计划数不低于30%比例的学额面向300米服务半径范围内户籍适龄幼儿,采取家长报名、随机派位(摇号或其他公平、公开的方式)的方式招生。

 

民办幼儿园面向社会自主招生。民办园的招生通告、相关简章、招生计划需经区教育局核准,收费项目和标准需经物价部门和教育部门备案;不得进行不实宣传,不得超计划招生,不得违规收费。凡未经许可设立的幼儿园一律禁止招生。

 

幼儿园将查验户口本、暂住证、出生证和预防接种证纳入幼儿入园报名程序;告知未按规定接种疫苗幼儿的监护人,在入园前带幼儿到当地规定的接种单位补种;幼儿入园前应当经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幼儿园;同时,各类幼儿园须严格按规定控制班额,严禁出现“超大班”。

 

■孩子要上小学的,看这里:接收学校有四所

 

2016年秋季东侨开发区小学新生招生严格依据户籍所在地免试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小学一年级招收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2010年8月31日前出生)。接收学校有宁德市华侨小学、东侨实验小学、东侨第一小学、宁德师院附小新校区。

 

关键词:分南北片区招生

 

中心城区以天湖路为界,按照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分南北片区招生。南片区即天湖路以南片区的适龄儿童,原则上在宁德市华侨小学就读;北片区即天湖路以北片区的适龄儿童,原则上在东侨第一小学或宁德市附小新校区(市教育局给定的班级)就读。北部新区(东侨工业集中区)原则上在东侨实验小学就读。

 

新生家长或监护人(需有委托手续)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房产证(或备案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社区管辖证明,于7月8日至10日申请登记。属南片区户籍的,在华侨小学登记;属北片区户籍的,在华侨小学登记;属北部新区户籍的,在东侨实小登记。逾期未报名登记的新生,学校原则上不予保留其学额。每位适龄儿童只限在一所学校登记。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对象,在南片区登记的适龄儿童少于华侨小学招生计划数的,直接由华侨小学接收;多于华侨小学招生计划数的采取抽签形式确定,未抽中的通过抽签安排到有剩余学位的学校就读。抽签时间为8月20日,抽签地点在华侨小学。抽中的人员名单当场公布。在北片区登记的适龄儿童,先参与宁师附小(市教育局给定的班级数)抽签,未抽中的参加东侨第一小学抽签,还未抽中的安排到有剩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抽签时间为8月20日,抽签地点在会展中心,抽中的人员名单当场公布。在北部新区登记的适龄儿童,直接由实验小学接收,多于实验小学招生计划数的采取抽签形式确定,未抽中的通过抽签安排到有剩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关键词:户籍在华侨新村的归侨侨眷子女

 

新生家长或监护人(需有委托手续)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归侨侨眷身份证明,于7月8日至10日到华侨小学登记,初审汇总后,于7月13日上报区教育局审核。审核通过的直接接收,不参与抽签。

 

关键词:“五类人员”适龄子女

 

非本地户籍的适龄儿童,符合以下条件的允许在开发区内小学就读:边防、海岛驻守部队的适龄子女;在区域内兴办企业的港、澳、台胞及华侨、外国籍人员的适龄子女;父母双方从事地质勘探等流动性较大的工作,需由亲属监管的学生,其监护人需具有东侨开发区户籍和房产;父母双方因工作调动不在学生户籍地工作,需随父母居住生活的学生;父母离异,抚养一方无法履行监护人职责或丧失监护能力,确需由其他监护人或亲属抚养监护的学生,其监护人需具有东侨开发区户籍和房产。

 

以上五类人员的子女要求在开发区小学就读的,家长持户口簿及相关证明等有效证件于7月8日至10日到教育局登记,由招委会安排就读学校。

 

关键词:其他特殊情况人员的适龄儿童

 

因重点工程建设或招商引资等需要作出相关规定(市委、市政府或党工委、管委会会议纪要及招委会研究决定)人员的子女,持相关依据资料,于7月8日至10日到教育局登记,经审核后由招委会确定就读学校。

 

非本地户籍的工业园区企业员工的适龄儿童,属东侨工业集中区内的工业企业员工及购买“幸福佳园”保障房人员的适龄子女原则上到东侨实验小学就读;属塔南工业园区原土地使用权人所办工业企业的员工适龄子女由招委会安排就读学校。新生家长持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所在企业就业证明、1年以上缴纳社保证明(购买“幸福佳园”保障房人员提供购房合同),于7月8日至10日分别到东侨实验小学、华侨小学登记。各小学初审汇总后,于7月13日上报区教育局审核。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农民工和农民在2月17日以后购买开发区新建商品房的,持户口簿和房产主管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复印件于7月20日前到开发区教育局登记,由招委会确定就读学校。

 

关键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开发区内小学招生计划数余额先安排五类人员子女和其他特殊情况人员子女,还有余额再接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非本地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就读小学的,家长需持户口簿原件、复印件;适龄儿童父母(一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父母一方与就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含单位出具的务工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东侨公安分局办理的暂住证原件、复印件等必备材料,于7月8日至10日,到东侨实验小学领取并填写《2016年东侨开发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小学登记审核表》申请登记。暂住证签发日期截止到6月30日。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新生报名登记人数未超过学校招生计划余额数的,由该校直接录取;超过招生计划余额数的,采取抽签方法录取,每位适龄儿童只限抽签一次。抽签时间为8月25日下午2:30,抽签地点为东侨实验小学。

 

接收学校对被抽中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要重新核实其暂住地、监护人的相关信息,对于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孩子要上初中的,看这里:接收学校为东侨中学

 

今年秋季东侨开发区初中新生招生实行按户籍所在地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七年级(初中一年级新生)招收完成小学阶段六年义务教育的小学毕业生。接收学校为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学。

 

关键词:具有东侨户籍的小学毕业生

 

东侨开发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由东侨中学直接录取。学生持户口簿、房产证(或备案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于7月8日至10日到学校报名登记,领取并如实填写《2016年东侨开发区户籍小学毕业生就读东侨中学登记审核表》,学校初审汇总后,于7月13日前上报开发区教育局审核。逾期未报名登记的新生,学校原则上不予保留其学额。

 

关键词:非本地户籍的五类人员子女

 

非本地户籍的小学毕业生,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允许在东侨中学申请就读:边防、海岛驻守部队现役军人的适龄子女;在东侨开发区内兴办企业的港、澳、台胞及华侨、外国籍人员的适龄子女;父母双方从事地质勘探等流动性较大的工作,需由其他监护人监管的学生,其监护人需具有东侨开发区户籍和房产;父母双方因工作调动不在学生户籍地工作,需随父母居住生活的学生,父母一方调入地为东侨开发区;父母离异,抚养一方无法履行监护人职责或丧失监护能力,确需由其他监护人或亲属抚养监护的学生,其监护人或亲属需具有东侨开发区户籍和房产。

 

以上五类人员的子女申请要求在东侨中学就读,家长(或监护人)需持户口簿及相关证明等有效证件于7月8日至10日前到开发区教育局登记,经审核后由招委会安排就读。

 

关键词:其他人员子女

 

因重点工程建设或招商引资等需要作出相关规定(市委、市政府或党工委、管委会会议纪要及招委会研究决定)的人员子女,持相关依据资料,于7月8日至10日前到开发区教育局登记,经审核后由招委会安排就读。

 

非本地户籍的工业园区原土地使用权人所办企业员工的适龄子女,新生家长持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所在企业就业证明、1年以上缴纳社保证明(购买“幸福佳园”保障房人员提供购房合同),不属东侨开发区和蕉城区小学毕业的学生还需提供该毕业生所在就读学校《2016年初中招生登记表》和就读小学毕业证书,于7月8日至10日到学校登记,学校初审汇总后,于7月13日前上报开发区教育局审核。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以及市、区相关文件精神,农民工和农民在2月17日以后购买开发区新建商品房的,持户口簿和房产主管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复印件于7月8日至10日前到开发区教育局登记,由招委会确定就读学校。

 

关键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东侨中学招生计划数余额先安排五类人员子女和其他特殊情况人员子女,还有余额再接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非本地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就读东侨中学的,家长需持:户口簿原件、复印件;适龄儿童父母(一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父母一方与就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含单位出具的务工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东侨公安分局办理的暂住证原件、复印件等必备材料,于7月8日至10日,到东侨中学领取并填写《2016年东侨开发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东侨中学登记审核表》申请登记。不属东侨开发区和蕉城区小学毕业的学生还需提供该毕业生所在就读学校《2016年初中招生登记表》和就读小学毕业证书。暂住证签发日期截止到6月30日。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人数未超过学校招生余额数的,由该校直接录取;若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余额数的,采取抽签形式确定录取对象,每位申请人只限抽签一次。抽签时间为8月26日下午2:30,抽签地点在东侨中学。抽签尚未抽中的,回原户籍地初中学校就读。

 

学校对被抽中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要重新核实其暂住地、监护人的相关信息,对于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录取资格。(记者 林珺)

 

此稿件为延展阅读内容,稿件来源为:宁德网。如发现政治性、事实性、技术性差错和版权方面的问题及不良信息,请及时与我们联系,并提供稿件的纠错信息。